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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乾嘉義理學的方法論問題;Some Methodological Problems in the Philosophical Researches in Mid-Ching Dynasty (the Chian-Chia Eras)
    作者: 岑溢成
    貢獻者: 中國文學系
    關鍵詞: 訓詁方法;義理學;研究法;檢定法;論證法;語文
    日期: 2005-07-01
    上傳時間: 2010-11-30 15:20:07 (UTC+8)
    出版者: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摘要: 詁原是解讀古代文獻的方法,用訓詁方法所瞭解「義理」,顯然是指載於六經、《論語》、《孟子》等典籍中的義理。有些學者把這種立場叫做「回到原始儒學」。然而,乾嘉學者並不自限於「原始儒學」的「理解」上,他們進一步以「原始儒學」為標準,來衡量別人和自己的哲學見解是否恰當。這樣一來,由訓詁通義理就不僅是探求原始儒學的「研究法」,而且是批評他人哲學見解的「檢定法」,以及支持一己哲學主張的「論證法」。然而,對於「義理」來說,訓詁方法是否具有這樣的效力,卻是有待考察的。乾嘉義理學雖強調六經、《論語》、《孟子》為原始儒學的基本典據,但從具體的做法來看,戴震、阮元、焦循等具代表性的學者均直接或間接地以《孟子》為核心。戴震著有《孟子字義疏證》、阮元著有《孟子論仁論》、焦循著有《孟子正義》;這些都是乾嘉義理學的代表作,也是考據學的名著。訓詁方法的運用,是乾嘉諸儒貫通義理和考據的基本手段。此外,如上文所述,在訓詁方法運用於與義理有關的場合中,乾嘉諸儒可以作「研究法」、「檢定法」、「論證法」等三種應用。所以要瞭解乾嘉義理學的特色,關鍵在於訓詁方法的功能。本計畫的目的即在於以訓詁方法的效能考察為基礎,檢討「訓詁通而後義理明」在方法學上的意義和限度,並探索乾嘉義理學和孟子學演變的軌跡。 研究期間:9308 ~ 9407
    關聯: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顯示於類別:[中國文學系 ] 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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