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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從單一判準到多重判準論述動物的道德地位
    作者: 陳怡蓁;Yi-Chen Chen
    貢獻者: 哲學研究所
    關鍵詞: 道德地位
    日期: 2005-06-16
    上傳時間: 2009-09-22 09:20:40 (UTC+8)
    出版者: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
    摘要: 本論文第一章為導論,包括前言、研究範圍和理論架構、研究方法以及文獻探討,初步對動物道德地位問題的釐清,以助後續章節之探討。 第二章首先回歸到根本的問題,即闡釋道德地位的概念。道德地位本身究竟是什麼樣的概念,具有什麼樣的內涵?所扮演的角色和具有的功能為何,為什麼我們需要道德地位的概念?本章將從道德地位概念爭論的焦點切入,說明道德地位的實質內涵,以及道德對象的擴充。 在瞭解道德地位的基本概念之後,第三和四章進入單一倫理判準理論的探討,將闡述單一判準理論如何解釋動物的道德地位,同時檢討其可能產生和無法避免的困難及反對。第三章以生命中心理論為主,包括:史懷哲的尊重生命倫理學、辛格的動物解放、雷根的動物權利論,各自支持生存意志、感知能力、生命主體性為道德地位的衡量標準。這三主張不但都是以某種單一的屬性和特質支持動物道德地位的論述,而且都主張賦予「生命個體」道德地位。 第四章有關動物道德地位的論述仍屬於單一判準的範圍,以加里葛特和諾丁斯的理論為主。前者從生態整體觀過渡到採取生物社會理論,最終認同生物和社會關係為動物道德地位的決定基準,後者的論述焦點則以關懷關係為道德考量的標準,強調情感的關懷關係引發道德的責任義務。無論採取何種關係來衡量動物的道德地位,以關係為道德考量標準仍不脫為單一的倫理判準。 第五章將以多重的倫理判準來解釋動物的道德地位。單一判準理論凸顯強調動物的利益則可能損害到人類的利益,甚至平衡人類、動物和整體環境之間的利益更顯困難。筆者認為單一判準理論平等化動物和人類的道德地位,除了理論可能的困難外,在實際情境的應用只有矛盾和困難,對於解決動物道德地位的紛爭於事無補。因此動物道德地位概念應該以多重判準來加以理解,並提出了五條道德地位原則。本章將藉由提出此五個道德原則的相互運用,適當解決有關動物道德地位的爭論。
    顯示於類別:[哲學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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