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個人視聽室使用細則

92.12.10第七十一次圖書館業務會報通過

 

一、為使本館個人視聽室(以下簡稱本室)之使用發揮最大效能並有周全之管理維護,特訂定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個人視聽室使用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凡持有本校教職員證、學生證、或教職員眷屬借書證者,均可於服務台登記借用多媒體液晶電腦設備及卡座,於本室中使用。

 

三、為尊重著作權人智慧財產,嚴禁於本室進行拷貝,違者以校規議處及依相關法律究辦。

 

四、本室多媒體液晶電腦設備為提供多媒體視聽資料現場借用,非供其他用途,故並無網路服務,並嚴禁私自安裝個人軟體,違者以校規議處及依相關法律究辦。

 

五、使用器材請愛惜,如有不明瞭處,可請教服務人員。

 

六、進入本室禁止吸煙及攜帶食物、飲料,並請保持整潔及安靜。

 

七、使用時間限制:若座位已滿,有人等候時,將限制每人使用以一小時為限,並禁止佔位休息。

 

八、本細則經本館業務會報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