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團體視聽室使用細則

92.12.10第七十一次圖書館業務會報通過

 

一、為使本館團體視聽室(以下簡稱本室)之使用發揮最大效能,並有周全之管理與維護,特訂定「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團體視聽室使用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本室以支援需要視聽播放媒體的校內單位或社團為原則,凡本校各單位、教職員社團、學
生社團均可提出申請使用。

 

三、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九時

              週六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週日        不開放

四、本室使用之優先順序:

1. 本館之正式活動。

2. 本校各單位之正式活動。

3. 本校教職員社團之正式活動。

4. 本校學生社團之正式活動。

五、本室之使用,採預約登記方式,於使用日一個月前開始接受預借,最遲須於

  三天前填妥申請表,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多於三小時,每學期以五次為限,送

  視聽資料組組長核准。

六、本室之各項設備應指定專人或由本組派人負責操作。

七、申請使用本室,在使用時間內,如有損壞或遺失公物,概由該使用單位按時價賠償不得異

議。

八、本室內各處牆面嚴禁張貼任何物品。

九、進入本室禁止吸煙及攜帶食物、飲料。

十、本細則經本館業務會報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