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團體視聽室使用細則
92.12.10第七十一次圖書館業務會報通過
一、為使本館團體視聽室(以下簡稱本室)之使用發揮最大效能,並有周全之管理與維護,特訂定「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團體視聽室使用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本室以支援需要視聽播放媒體的校內單位或社團為原則,凡本校各單位、教職員社團、學
生社團均可提出申請使用。
三、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九時
週六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週日 不開放
四、本室使用之優先順序:
1. 本館之正式活動。
2. 本校各單位之正式活動。
3. 本校教職員社團之正式活動。
4. 本校學生社團之正式活動。
五、本室之使用,採預約登記方式,於使用日一個月前開始接受預借,最遲須於
三天前填妥申請表,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多於三小時,每學期以五次為限,送
視聽資料組組長核准。
六、本室之各項設備應指定專人或由本組派人負責操作。
七、申請使用本室,在使用時間內,如有損壞或遺失公物,概由該使用單位按時價賠償不得異
議。
八、本室內各處牆面嚴禁張貼任何物品。
九、進入本室禁止吸煙及攜帶食物、飲料。
十、本細則經本館業務會報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