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無線網卡借用暫行規則

 

92.10.08圖書館第69次業務會報通過

 

  1.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服務本館讀者利用無線網路查詢本館館藏資源,特訂定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無線網卡借用暫行規則(以下簡稱本暫行規則),以作為無線網路使用管理及執行公務之依據。
  2. 本館之無線網路服務,係為協助讀者查詢圖書館之館藏資源,使用者應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與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禁止從事任何違反網路規範、侵權、與不當使用之行為。
  3. 借用無線網卡資格為本校教職員工生,於借還書時間內持本人之借書證,向本館一樓借還書櫃台辦理無線網路卡借用手續,每人以借用一片為限。

4.  借用無線網路卡限於館內使用,不得攜出館外,借期以當日為限,最遲於當日還書時間截止前三十分鐘歸還,逾期歸還者,停止借用一個月。

  1. 借用無線網卡手續完成後,應馬上測試無線網卡功能是否正常,如無法運作或於使用中發生問題,應立即向櫃台反應處理。
  2. 使用無線網路卡時,不得刻意磨損無線網路卡,如因不當使用導致無線網卡損壞或遺失,借用者須照原價賠償。

7.  本暫行規則經圖書館業務會報通過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