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論文 85445003 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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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ontributor財務金融學系zh_TW
DC.creator林秋發zh_TW
DC.creatorchiou-fa lin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05-6-28T07:39:07Z
dc.date.available2005-6-28T07:39:07Z
dc.date.issued2005
dc.identifier.urihttp://ir.lib.ncu.edu.tw:88/thesis/view_etd.asp?URN=85445003
dc.contributor.department財務金融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中央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dc.description.abstract本文檢視雜訊交易對市場績效的影響,探討雜訊交易、價格波動與流動性三者之間的Granger因果關係,並利用証交所取消兩檔限制與尾盤集合競價之改革措施,分析在不同的市場結構下之雜訊交易、市場績效及雜訊交易對市場績效的衝擊之變動情形。由檢視這些結果,我們提供了台灣股市特殊的市場結構下之雜訊交易與市場績效等議題的實証証據。 本文的主要發現如下:(1)交易量、價格波動、有效價差及雜訊交易呈現日內U型態,且此U型態可能係由雜訊交易所引起。這樣結果的經濟意義為,雜訊交易經由交易而非藉由造市者縮小買賣價差以提供市場的流動性,另一方面雜訊交易增加股市的總風險及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場效率。(2)雜訊交易、流動性與波動性三者間的確存在Granger因果關係存在。(3)取消兩檔限制降低股票價格波動,卻增加執行成本、資訊不對稱與雜訊交易。資訊不對稱增加的可能原因為,取消兩檔限制後資訊交易者較難隱藏其私有資訊,而不得不積極進場交易,以利用其稍縱即逝的私有資訊牟利。(4)取消兩檔限制事件前後雜訊交易對價格波動、執行成本的影響方向皆為正且顯著,然而事件後雜訊交易對執行成本的影響更為顯著。(5)尾盤集合競價未顯著改善收盤人為做價的現象,該措施亦未促使人為做價提前至收盤前5分鐘進行。可能的原因為,即使在新制度下,只要於收盤前5分鐘下大量的委託單,即可達到人為做價的目的,這樣的行為對法人或大額交易者而言皆可輕易完成。(6)尾盤集合競價未提昇價格效率,我們猜測可能的原因為,不論事件前後收盤前皆有漫長的交易時間,大部分的資訊已反應完畢,即使尾盤變更交易方法,對價格效率的影響亦極為有限。 本文結果的經濟意涵為,沒有造市者下的雜訊交易(如台灣証券交易所)與有造市者下的雜訊交易存在明顯的差異,當觀察雜訊對市場績效的影響時,市場微結構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然而每一種市場結構皆有其優缺點,市場結構的選擇須視整體市場績效的目標、可能代表一般投資人的雜訊交易對這些市場績效之影響方向、及每日收盤前之集合競價乙次之時間長度而定。zh_TW
DC.subject雜訊交易zh_TW
DC.subject實現價差zh_TW
DC.subject資訊不對稱zh_TW
DC.subject集合競價zh_TW
DC.subject兩檔限制zh_TW
DC.subject微結構zh_TW
DC.subjecttwo tick constrainten_US
DC.subjectcallen_US
DC.subjectrealized spreaden_US
DC.subjectmicrostructureen_US
DC.subjectnoise tradingen_US
DC.subjectasymmetric informationen_US
DC.title微結構雜訊交易與市場績效zh_TW
dc.language.isozh-TWzh-TW
DC.titleTwo essays on microstructureen_US
DC.type博碩士論文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publisher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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