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論文 91424022 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DC 欄位 語言
DC.contributor產業經濟研究所zh_TW
DC.creator吳旻華zh_TW
DC.creatorMin-Hua Wu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04-7-14T07:39:07Z
dc.date.available2004-7-14T07:39:07Z
dc.date.issued2004
dc.identifier.urihttp://ir.lib.ncu.edu.tw:88/thesis/view_etd.asp?URN=91424022
dc.contributor.department產業經濟研究所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中央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dc.description.abstract本文為一個案探討,其研究重心為分析清代兩淮地區鹽法變革之政策形成,最終目的在於理解中國的商業政策。而「政策之形成」表示本文主要在於研究當時為何為有此政策之提出,而非評估其實行積效。 文中將採用經濟學的「利益分析」:假設每個人皆為理性自利者,追求自我效用極大,以此研究清代的鹽業市場中所有參賽者之間的利害關係與互動情形。在「綱法」政策下,「經濟租」大部分為政府部門、鹽商團體及私鹽集團所獨佔,百姓從中無法獲得好處。然而,「票法」推行後,「經濟租」便轉而成為朝廷、散商以及百姓所共享之利益。 為了幫助理解中國的商業政策,本文亦利用鹽法變革之政策論辯來檢驗中國政治哲學的假說,從中得到兩點結論:中國政府把它的最終政權基礎設定在一般民眾身上;政府對商人並不排斥,反商政策無真正落實。 經由對清代兩淮鹽法變革之政策形成的全面性探討,可得知「廢綱改票」的改革並非偶然發生的,其政策形成有其必要性存在。清代推行的綱法,通過政府扶植出擁有食鹽壟斷權之專商,這群在政府支持下茁壯的食鹽專商,利用高昂的鹽價來剝削廣大的消費者,對整體的社會福利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為了徹底改善清代綱法下所造成的弊端,唯有通過廢除政府對專商的扶植,恢復市場自由運作之機制,才是根本解決之道。zh_TW
DC.subject政策形成zh_TW
DC.subject清代鹽法變革zh_TW
DC.subject利益分析zh_TW
DC.title清代兩淮鹽法變革之政策形成zh_TW
dc.language.isozh-TWzh-TW
DC.type博碩士論文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publisher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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