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論文 105724005 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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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范雅琇(Ya-Hsiu Fan)  查詢紙本館藏   畢業系所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論文名稱 土地徵收收回權之財產權保障與正當行政程序研究——以釋字第763號解釋為例
(A Study on the Right of Redemption to the Land Expropriation under the Property Right Protection and Its Due Process: Taking the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63 as an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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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 近幾年,我國關於土地徵收之爭議事件時有所聞,許多皆係因徵收之程序不符合憲法對人民之權利保障而遭到社會大眾的質疑。由於土地徵收係對人民財產權之嚴重剝奪,故無論於徵收之任何階段,國家皆應遵守正當程序之要求,始能符合財產權之保障。
過去,我國對於徵收問題之探討,主要集中於徵收前以及徵收時之程序,對於徵收完成後,人民得主張的權利,少有著墨;而收回權,即為徵收完成後,人民得將其被徵收之土地取回之權利。
釋字第763號解釋,係我國少數針對收回權議題為憲法解釋者,其內容提及在徵收完成之後,政府仍負有定期通知人民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之義務,否則即違反正當行政程序而無法符合憲法對人民之財產權保障。對此,本文以本號解釋為出發點,研究財產權保障之內容與限制,並論述土地徵收時應注意之財產權保障,分析收回權之憲法依據以及權利性質,並且一併探究行政機關在土地徵收時應遵守之正當行政程序。
為使土地徵收程序能符合正當行政程序的要求,在土地徵收完成後,國家按照釋字第763號解釋之意旨定期通知人民其被徵收土地之利用情形有其必要性。為建構完整之收回權保障體系,本文認為應對其行政程序為更詳細之規定,始得完整發揮收回權之功能,完善我國之徵收程序。
摘要(英) In recent years, controversial land expropriation cases have been frequently reported by the Taiwanese press. The expropriation processes were questioned by the public about their violation of the governments’ 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 toward the property right. As the expropriation of land results in severe deprivation of people’s property,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government to obey the due process’s requirement in any stage of the expropriating procedure to justify their protection of the citizen’s property right.

In the past, the government concern more about the execution or pre-execution stage of the expropriation rather than the right of redemption, the right to resume the property back, of the expropriated citizen in the post-execution stage.

The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63 is one of the few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s that regards to the citizen’s the right of redemption. The interpretation states that after the expropriate execution, the government must inform the expropriated citizen about the usage of the property regularly. Otherwise, it will violate the due process i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and breach the will of the constitution to protect people’s property rights. Therefore, this study follows the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63 to research the property right protection and its limitation, specifying the remarks of property right protection in the interpretation to analyze the constitutional basis and characteristic of the the right of redemption, and finally, propose the due process of the expropriation to the executive organization.

To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due process i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the government must follow the will of the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63 to notify the citizen periodically about the usage of the property. To comprehensively construct a protection system of redemption right, this study believed that a more detailed executive procedure ought to be established. With a founded system, the effect of the redemption right could be optimized, and the expropriation procedure of the government is complete.
關鍵字(中) ★ 徵收收回權
★ 正當行政程序
★ 土地徵收
★ 財產權
★ 釋字第763號解釋
關鍵字(英) ★ the right of redemption
★ the due process i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 land expropriation
★ property right
★ the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63
論文目次 摘要 i
Abstract ii
誌 謝 iv
目錄 v
圖目錄 ix
表目錄 x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 4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章節安排 4
第二章 土地徵收與財產權保障 7
第一節 財產權 7
第一項 財產權發展 7
第二項 財產權之保障範圍 8
第三項 財產權之限制 10
第四項 損失補償 13
第二節 在土地徵收領域應如何符合財產權保障 14
第一項 徵收前:徵收須符合公益目的 14
第二項 徵收時:徵收之補償規定 18
第三項 徵收後:撤銷(廢止)徵收與收回權 22
第三章 土地徵收與正當行政程序 35
第一節 正當法律程序 35
第一項 美國之發展 35
第二項 我國之發展 37
第二節 正當行政程序 39
第一項 正當行政程序之憲法依據 39
第二項 正當行政程序之內涵 41
第三項 行政程序法與正當行政程序 43
第三節 土地徵收各個階段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之處 48
第一項 徵收申請階段 48
第二項 徵收核准階段 53
第三項 徵收執行階段 55
第四項 徵收完成後 57
第四章 徵收收回權制度與釋字第763號解釋 59
第一節 收回權制度 59
第一項 概論 59
第二項 我國收回權之相關規定 59
第三項 收回權之要件 64
第四項 收回權之消滅 71
第二節 釋字第763號解釋 71
第一項 聲請案件概要 71
第二項 解釋內容 72
第三項 釋憲聲請原因案件後續發展 74
第三節 釋字第763號解釋評析 77
第一項 針對立法不作為之違憲審查 77
第二項 本件系爭規定是否得聲請解釋 79
第三項 行政機關之通知義務 81
第四項 本號解釋排除區段徵收有收回權之適用 82
第五項 收回權時效制度設計 86
第五章 釋字第763號解釋公布後收回權之發展 91
第一節 土地法修法草案 91
第一項 立委提案版本與內政部版本 91
第二項 土地法修法草案提案後之發展 92
第二節 行政機關之因應方式 93
第一項 制定行政規則 93
第二項 對於注意事項之評析 95
第三節 收回權應行之正當行政程序 97
第一項 應對人民為救濟教示 98
第二項 通知書之送達要求 98
第三項 作成准駁收回權處分時之要求 103
第四項 作成核准處分後應盡速返還土地於人民 105
第六章 結論 107
第一節 研究發現 107
第二節 研究建議 109
第一項 定期通知之適用範圍應擴大至以土地徵收條例徵收之案件 109
第二項 土地徵收條例中應明定行政機關之定期通知義務及通知送達方式 109
第三項 作成駁回處分應說明理由或核准人民收回後應盡速返還土地 110
參考文獻 111
附錄 釋字第763號解釋大法官意見書重點摘要 117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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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96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10號彭鳳至、徐璧湖大法官不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52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63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67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9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9號林錫堯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9號陳春生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17號陳新民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31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31號陳春生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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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43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47號。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47號林俊益大法官部分協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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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63號吳陳鐶大法官不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63號陳碧玉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63號黃虹霞大法官不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63號黃瑞明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63號羅昌發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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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官方資料
立法院公報第108卷第6期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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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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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英文部分

書籍
Ed Stevens(1999), Due Process and Higher Education: a Systemic Approach to Fair Decision.
網路資料
JUSTIA US Supreme Court,Mathews v. Eldridge, 424 U.S. 319 (1976) ,https://supreme.justia.com/cases/federal/us/424/319/。
指導教授 陳春生 鍾國允(Chun-Sheng Chen Kuo-Yun Chung) 審核日期 20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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