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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共同研發、外溢與專利授權;Research Joint Venture、Spillover and Patent Licensing
    作者: 陳振興;Chen-Hsing Chen
    貢獻者: 產業經濟研究所
    關鍵詞: 專利授權;外溢;共同研發;Research Joint Venture
    日期: 2002-06-26
    上傳時間: 2009-09-22 15:05:30 (UTC+8)
    出版者: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
    摘要: 由於高科技產業競爭激烈,產品的生命週期短,獨自開發新產品所需的研發費用甚鉅,且風險大。因此,近年來研發策略聯盟(Research Joint Venture,RJV)似乎已成為全球競爭策略上的趨勢,廠商在面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下,且基於本身資源或能力的不足,希望透過策略聯盟所形成的合資、共同研發等方式,結合各自稀有的有限資源,共同分擔研發所需的成本及風險,以降低生產成本或開發新產品,而確保自己在市場的競爭優勢。 綜合國內、外文獻,得知學者對於「研發策略聯盟」一詞的定義並無定論。而本文定義研發策略聯盟,即參與策略聯盟成員廠商(二家或二家以上)共同提供資金、人才或技術,而設立一個新的共同研究室,從事R&D活動,彼此協議分享研發成功後的成果。 本文則將Wang(1998)模型架構作延伸,並考慮RJV廠商與非RJV廠商間外溢效果(spillover effect)的存在。故理論模型假設寡占市場內有 家廠商,其中 家廠商設立一共同研究室從事研發;而其餘的 家不加入此研發聯盟,但卻可以透過外溢效果,使本身的單位生產成本下降,而下降的幅度不若RJV廠商為多。並將依RJV廠商創新的幅度區分為重大創新(drastic innovation)與非重大創新(non-drastic innovation)二種。探討當考慮外溢效果時,分別分析在這二種情況下,RJV廠商與非RJV廠商間授權行為的可行性?若雙方有授權行為發生時,何者是RJV廠商的最適授權策略?另外,外溢效果對RJV廠商與非RJV廠商的均衡利潤以及最適固定權利金費用與單位權利金比率有何影響?以及RJV廠商的均衡合作規模?並將之與社會最適合作規模作比較。 本文研究結果顯示:(1)若創新為重大創新時,RJV廠商將不會授權給非RJV廠商。(2)若創新為非重大創新時,RJV廠商的最適授權策略為單位權利金授權方式。(3)若創新為非重大創新時,RJV廠商與非RJV廠商的均衡利潤以及最適的固定權利金費用與單位權利金比率會隨外溢效果增加而減少。(4)若創新為非重大創新時,RJV廠商的均衡合作規模小於社會最適合作規模。
    顯示於類別:[產業經濟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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