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將考慮以下抽像的集體選擇問題。想像不同個體對某一組可行的決策都有其不同偏好,同時該群個體欲從此組可行的決策中選出一個決策出來。此一決策該如何被選出來?此類集體選擇問題的具體化例子、譬如: 決定公共設施興建的地點或民意代表選舉。我們將從規範的角度探討相關個體「該如何」做這類的集體決策。一個決策法則是一種對應,此對應結合每一個集體選擇問題一個可行集合的非空子集。我們將研究「什麼樣」的決策法則該相關個體最能接受。「什麼樣」的決策法則相關個體最能接受,本研究將採用公設法來回答這個問題。公設法的本質是藉由形式化一些決策法則的性質來對法則和法則之間進行比較,最終希望能釐清性質與性質之間的邏輯關係和探討能否刻畫某個或某些決策法則基於這些性質。本研究將探討下列三種決策法則的性質。第一種是逆一致性性質,稱之為 converse reduction-consistency。假設 x 不是最後集體決定的方案。當某些個體離開決策過程,同時他們一致認為 x 比另外一個方 案y 還要差。那麼 converse reduction-consistency要求 x 也仍然不會是任一「縮減化」的問題的最後集體決定的方案。第二種是效率性性質,稱之為 efficiency。假如x被選出來,那麼將找不到任何其他方案 y 使得所有個體都嚴格偏好 y 相對於 x 。第三種是一種人口遞增性性質,稱之為population monotonicity。當有新個體加入,此性質要求所有原先的個體被影響的方向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大家都一起偏好原先的選擇或是一起偏好新的決定。本研究希望能夠釐清這些性質相互間的邏輯關係,進而能夠對這些性質作進一步的瞭解,並且希望能夠刻畫滿足這三種性質或這三種性質的各種組合的決策法則。藉此,希望能對一些日常生活中常被運用的決策法則提供一套公設化的理論基礎,同時也希望對解決這類問題的決策者提供一些建議。 研究期間:9508 ~ 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