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室卡座及團體閱聽室之借用及設備維護費收費規定:
1.凡借用本室設備場地者,皆須支付設備維護費,收費標準如下:
2人(含)以下限借用單/雙人卡座,每卡座每小時收費10元;
3人(含)以上得借用15人座團體閱聽室,每次每間收費60元;
16人(含)以上得借用50人座團體閱聽室,每次每間收費300 元。
每次借用以三小時為限。
2.各卡座及閱聽室於本室開放時間內,均可當場辦理借用,或於三天內至本室辦理預訂登記,並預付設備維護費。凡預訂時間十五分鐘內未到,且未向本室另作聲明者,視同放棄,原預訂時段得由本室重新調整借用,預繳之設備維護費不另退還。
3.開放時間以外欲借用團體閱聽室,須以單位名義專案申請,並視圖書館人力資源狀況審理考量同意與否。收費標準另行公告。
4.團體閱聽室開放校內各單位與合法登記團體借用,其預約程序可於學期內事先預訂,不受三天內之限。
5.凡全學年採購視聽資料列入館藏之系所單位,每達五萬元可定期免費借用團體閱聽室作為一門課一學期之教室。每一系所單位每學期以二門課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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