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波盪漾--流通問題側面觀

陳芷瑛

  流通系統自施行以來,分析讀者投書內容,及櫃台人員實際遭遇之經驗,同學們對取消舊式借書證之後普遍有著『頓失依靠』的適應不良,罰款之餘,不免心有怨懟。為免迭有爭議,我們試著以這篇短文與您溝通。

  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或許同學們有興趣先看看其它學校的作法。總圖於元月份電話抽樣調查國內八所國立大學提醒同學還書之方式( 詳如附表 ),於到期單蓋印到期日是大家一致的作法,至於到期通知單,多數學校均未採行,究其原因約略可歸結出幾點:

1、 讀者所借之書皆已蓋印到期日,除非將手上之借書轉借他人或久置而不閱讀,蓋印到期日已具提醒功能,不須花費人力、時間執行重複的提示動作。
2、 到期通知單都寄至系所,(此乃因讀者檔之資料並未含括個人之通訊現址,蓋其新穎及正確性均難維持)除非讀者勤跑系館,否則及時拿到通知的可能性不高。
3、 校園網路健全,讀者可隨時上線查詢自己借閱狀況,效果更佳。
4、 讀者義務觀:借書是權利,留意自己的還書日期並歸還則是責無旁貸的相對義務。

  本館除蓋印到期日之外,亦曾於到期三天前列印到期通知,結果是:已還書同學不解加懷疑-我明明還書了,圖書館為何還催我還書?是不是借閱記錄出了問題?(顯然同學們並未注意它是『到期通知單』而非『逾期催還單』)此項通知作業未見其效,先見其病再者,則屢有讀者反應未及時收到,以致效果不彰。證諸其他學校的說法,此等耗費人力時間且未明顯見其效的作法,續行與否,顯然有待評估。

  問題來了!圖書館不列印到期通知單,還有什麼方式『善盡』借方之責?從OPAC開放查詢以來,本館不遺餘力藉館訊(明載如何取得線上公用目錄的管道),各項推廣活動(實際操作示範),再不然親自到館詢問館員,均可解決如何利用網路查詢借閱狀況的問題,如果您『從不曾使用』或者是以『不會用』的說法質疑本館,我們只能說-面對被動的讀者,除了徒呼負負,又能如何?另外,讀者其實可要求櫃台人員印出本次之借閱清單以存查,都可以達到及時還書,不被罰款的目的。但是,若一味仰賴圖書館提醒,而自己卻無任何警惕之心,這種心態亦不無可議之處。

  有一讀者投書言『但不知真正會常用電腦查詢的人有多少?』也許圖書館要反問『真正願意學習用電腦查詢的人又有多少?』工具擺在眼前,您所要做的只是花一點時間去試試,而不是心存抗拒,設定立場認為自己不會,圖書館永遠願意給您必要的協助。

國立大學圖書館圖書催還方式

抽樣調查表

校 名
列印到期通知
列 印 週 期
蓋到期章
技術學院
N
Y
清華大學
Y
到期七天前
到期三天前
Y
交通大學
N
Y
師範大學
N
Y
政治大學
N
Y
成功大學
Y
到期四天前
Y
中山大學
N
Y
中正大學
N
Y

N表示 NO ;Y示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