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論文 87425014 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DC 欄位 語言
DC.contributor財務金融學系zh_TW
DC.creator黃琬瑜zh_TW
DC.creatorWan-Yu Huang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00-6-27T07:39:07Z
dc.date.available2000-6-27T07:39:07Z
dc.date.issued2000
dc.identifier.urihttp://ir.lib.ncu.edu.tw:444/thesis/view_etd.asp?URN=87425014
dc.contributor.department財務金融學系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中央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dc.description.abstract由於政府常對於特定產業或投資活動制訂各項租稅優惠,使得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名義稅率與有效稅率間因租稅優惠而造成租稅不公的現象。政府為消除營利事業所得重複課稅現象,自民國87年開始實施兩稅合一制度。兩稅合一後租稅不公的現象會加重或是減緩;會對高科技產業更有利,或者不利於非高科技產業乃為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動機。 本研究利用普通最小平方法(ordinary least squares),探討公司有效稅率之影響因素,以及兩稅合一實施之後,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及大小規模企業之有效稅率是否會出現結構性變化。 本研究所得之結論如下: 1. 公司規模大、財務槓桿高、總資產報酬率小、淨營業利益低的公司,其有效稅率愈低。 2. 高科技產業之有效稅率,在兩稅合一後顯著的上升。 3. 政府藉由兩稅合一制度,誘導企業的籌資方式由舉債轉為現金增資,對高科技產業與大規模企業而言,頗有成效。 4. 非高科技產業與小規模企業在因應景氣變化的能力並不充足。 5. 研究發展密集度與有效稅率呈負向關係,但對高科技產業而言,並不會特別的顯著。在兩稅合一後,研究發展密集度對有效稅率之負向影響會降低。 6. 資本密集度與有效稅率在兩稅合一後有顯著之負向關係,這是因為稅制變革與金融風暴的壓力下,使得企業更加重視節稅。 7. 由於轉投資優惠增加,所以企業之長期股權投資比率增加。 8. 我國稅法足以反映獲利能力提昇,導致課稅所得增加。zh_TW
DC.subject兩稅合一zh_TW
DC.subject高科技產業zh_TW
DC.subject有效稅率zh_TW
DC.title台灣高科技產業有效稅率之主要影響因素--兩稅合一實施前後的比較zh_TW
dc.language.isozh-TWzh-TW
DC.type博碩士論文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publisher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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