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論文 91424030 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DC 欄位 語言
DC.contributor產業經濟研究所zh_TW
DC.creator黃建鈞zh_TW
DC.creatorJian-Jun Huangen_US
dc.date.accessioned2005-7-14T07:39:07Z
dc.date.available2005-7-14T07:39:07Z
dc.date.issued2005
dc.identifier.urihttp://ir.lib.ncu.edu.tw:444/thesis/view_etd.asp?URN=91424030
dc.contributor.department產業經濟研究所zh_TW
DC.description國立中央大學zh_TW
DC.description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dc.description.abstract論文摘要 名稱:台灣不動產證券化之研究-兼論開發型資產信託之立法 組別: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 研究生:黃建鈞 摘要: 在台灣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相繼通過後,在市場上不動產證券化商品高度的受投資人歡迎。原本在條例通過前後,大部分論述僅止於對於國外不動產證券化學說實務及台灣不動產證券化草案之討論,而本文從不動產證券化的基礎理論及該產業的特殊性開始探究不動產證券化制度,並對於國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有基本的介紹。最後本文檢視現階段台灣不動產證券化的初期運作及檢討方向,並重新檢視草案時期被排除的開發型資產信託模式,提出本文的看法及建議。 本論文的架構共分為八章,第一章緒論說明論文寫作動機、寫作方法及研究目的。第二章討論不動產證券化的基礎理論。第三章針對不動產證券化制度,分別從『不動產』及『證券』二方面討論其內涵。第四章則針對不動產證券化的核心制度:特殊目的機構及破產隔離制度探究其意義,並探討揭開公司面紗制度在破產隔離制度中的作用。第五章分別對於美日不動產證券化制度做介紹,以提供台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的比較與研究。在前五章結束後,第六章針對台灣在地性、文化、國情及法律規範檢視不動產證券化在台灣的發展及相關配套措施。第七章討論頗受爭議的開發型資產信託,最後在考量正反意見後,本文認為透過私募制度的連結,開發型資產信託可以一部開放。第八章為結論與建議。 本文結論認為現階段台灣不動產證券化大架構已經形成。惟不動產證券化部分主要是相關原則、投資比例、期限、地點、配息比率及負債比率並未明確規範在條例內,建議修訂於條例中。最後本文認為不動產證券化制度的成功與否,主要須視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而開發型資產信託部分在試行階段能否成功,本文認為能否有效利用私募制度為關鍵因素。zh_TW
DC.subject不動產證券化zh_TW
DC.subject不動產投資信託zh_TW
DC.subject不動產資產信託zh_TW
DC.subjectreiten_US
DC.subjectreal estate securitizationen_US
DC.subjectreaten_US
DC.title台灣不動產證券化之研究-兼論開發型資產信託之立法zh_TW
dc.language.isozh-TWzh-TW
DC.titleTaiwan real estate securitization-the legislation of reat developmenten_US
DC.type博碩士論文zh_TW
DC.typethesisen_US
DC.publisher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en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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