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允諾逐步開放外資保險公司的股權、地域限制及經營範圍,惟在允許設立外資保險機構的資產規模須於提出申請的前一年年末總資產超過50億美元的規定,此規定使台灣保險業僅國泰人壽、新光人壽二家保險公司符合此門檻,對於台灣其他保險公司而言,在大陸與香港、澳門在2003年簽署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之有利環境下,如何以合理的價格參與投資,藉以分享大陸壽險業的快速成長時為本研究主題。本研究嘗試分析壽險業特性、大陸壽險業的監管、環境、競爭及未來市場前景,並引用Tillinghast-Towers Perrin對大陸中國人壽在香港(H股) IPO精算報告,嘗試計算壽險公司合理隱含價值區間,藉以提供台灣保險業界在投資大陸壽險公司有關價值評估的實用性評估方法,以減低參股投資的進入障礙。本研究所求得之精算價格約為每股0.20-0.25美元之間,與大陸中國人壽上市公開招股說明書所預估的價格0.38-0.46美元每股溢價約在0.13-0.26美元,約為預估價格之一倍。本研究是以個案的形式進行研究,由於相關資料來源受限,因此本研究受到以下限制:一、在評價過程中,僅考慮與財務相關因素,對於大陸中國人壽許多無法量化的無形資產,如所處獨特地位、商譽、行銷通路等因素皆不考量。二、有關之假設、數據,均依其上市招股說明書,但皆未驗證其正確性,且作者並無法以其他更有力之方法來證明演算的正確性。三、以過去資料來估算大陸中國人壽之財務價值,並未考慮其所處市場環境。最後,對壽險公司價值評估有興趣的讀者,作者提供以下研究主題建議:一、針對台灣或大陸壽險公司全體為研究對象,探討其資金成本的估算與投資效益,提早預警利差損對財務績效的影響。二、本文係引用外部精算報告,對於如何發展電腦計算模型,仍有待後續者研究。三、壽險公司準備金的估算方式不一,此項對於公司提供財務績效的表達容易造成誤判,如何發展評估方式,仍有待後續者研究。 Life insurance market in Mainland China will be the future market of Taiwan insurance. This thesis affords the market information about the Mainland China life insurance market and practice valuation of the life insurance company from actuari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