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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公平交易法對多層次傳銷定義之研究 -「給付一定代價」是否應予保留
    作者: 郭安琪;An-Chi Kuo
    貢獻者: 產業經濟研究所
    關鍵詞: 給付一定代價;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Fari Trade Law;Multi-Level Sales
    日期: 2005-06-08
    上傳時間: 2009-09-22 15:09:58 (UTC+8)
    出版者: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
    摘要: 摘 要 多層次傳銷係指一種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參加人給付一定代價,以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並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而言。該定義規定於公平交易法第八條,其中參加人「給付一定代價」為多層次傳銷成立之必要條件,惟若參加人「不給付一定代價」即可參加銷售組織時,是否即非公平法所稱之多層次傳銷?本研究就該法律要件應否置於「多層次傳銷」定義中,以各國法律規定情形進行法理面探討與比較,並自管理者之個案適用爭議及政策考量進一步研析,另為瞭解多層次傳銷市場實際運作情形,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92年多層次傳銷經營概況調查結果進行實證分析,以得知實務面與理論面之差異。實證結果發現,「給付一定代價」之加入條件對多層次傳銷事業營業額並無顯著的影響,表示若將該要件刪除,實務上對傳銷事業的營業額並不會產生較為有利或不利作用,故該要件之保留或刪除,可逕由法理及管理層面考量,則可推知修法後若將之刪除在實務上應不會造成過大衝擊,亦可杜絕個案適用上之爭議,並符合各國相關規範及未來「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修正之潮流。本文並提出刪除該要件之相關配套措施,以為執法機關之參考。
    顯示於類別:[產業經濟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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