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司基本上為永續經營的個體,須維持著適當的資金水準以供營運及投資之所需,若發放過多的現金股利將導致資金短缺或是若發放過多的股票股利使得公司股本過度膨脹。然高科技產業,其設備投資及研究發展均需耍相當龐大的資金,故高科技企業相較於傳統企業,也偏好發放高額股票股利而較少發放現金股利。國內學者薛明玲(2000)研究結果發現台灣地區主要高科技公司之股利分派是以高額無償配股為主。根據訊號放射假說,投資人對高獲利率之企業宣告股利的行會產生預期,並且認為此一宣告行為會傳達出該企業管理當局對未獲利能力持續看好之訊息。因此,在不同的企業特徵下,投資人可能會因其對企業之認知及預期的不同,而對宣告股票及現金股利事項產生不同的解讀方式,並且做出不同的反應,以使得不同特性的企業於股利宣告變動時,所傳遞之資訊內涵有所差異。本研究特別將分別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來探究高科技及傳統企業在股利變動宣告與股價異常報酬的關係。 因為我國對於股利所得之相關租稅規定,在民國87年元月起開始實施“兩稅合一”之政策,將對於高科技產業與傳統產業產生在稅賦上的不同影響。基於此,本研究也將探討在所得稅差異的情況下,是否股利變動宣告會對股價造成影響以驗證股利所得稅差異理論。 本研究期間為民國81年至89年,主要使用事件研究法進行分析是否現金及股票股利變動宣告對於高科技與傳統企業具有不同的訊號放射效果,並利用雙尾t統計量與無母數方法Mann-Whitney U test來判斷其是否有顯著差異最後利用迴歸分析來探討控制變數與異常報酬率間的關係。